直接答案:2026 年在香港出版書刊,法例沒有規定版權頁的格式;真正的法定責任是《書刊註冊條例》第 3 條:出版後 1 個月內免費送交 5 本,違者可罰款 HK$2,000。版權頁建議寫齊 9 項:書名、作者、出版者及地址、印刷者、版次及印次、出版日期、ISBN、定價、版權聲明;其中作者與出版者名字,在《版權條例》第 115 條下有推定作用。
很多第一次出書的作者,會在網上找一個台灣或內地書的版權頁照抄,再逐項填上自己的資料。結果常見兩個問題:一是抄了香港不適用的項目,例如 CIP 編目資料;二是漏了真正重要的東西,例如送存的責任,或者作者名字的寫法前後不一。本文先分清哪些是法律、哪些是慣例,再逐項說明九項內容怎樣寫,最後附上範本與付印前的檢查清單。
版權頁是什麼?在書的哪一頁?
版權頁(copyright page,又稱版權記錄頁)是記錄一本書出版資料的一頁,通常印在書名頁的背面,即翻開書後第一張紙的反面;也有書把它放在書末最後一頁。它的讀者不是一般讀者,而是圖書館編目人員、書店採購、研究者,以及日後要引用或翻印這本書的人:他們要知道這本書是誰寫的、誰出版、哪一年、第幾版,以及找誰授權。
ISBN(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,國際標準書號)是識別一本書的 13 位數字號碼。國際 ISBN 機構出版的用戶手冊第七版列明,印刷出版物的 ISBN 應印在主書名頁的背面,即版權頁;若沒有空間,印在扉頁底部;同時要印在封底下部(國際 ISBN 機構:ISBN 用戶手冊)。所以版權頁的位置,不只是慣例,也是 ISBN 系統指定的地方。
| 位置 | 常見於 | 注意 |
|---|---|---|
| 書名頁背面 | 大部分書籍 | ISBN 手冊首選位置 |
| 扉頁底部 | 頁數緊張的小冊子 | 手冊容許的替代位置 |
| 書末最後一頁 | 部分雜誌、機構刊物 | 封底仍要印 ISBN |
| 建議 | 書名頁背面 | 讀者與圖書館最易找到 |
香港法律規定版權頁要寫什麼?
簡單的答案是:沒有。香港與出版最直接相關的兩條法例,都沒有規定版權頁的格式。《書刊註冊條例》(第 142 章)的目的,是登記及保存在香港首次印製或出版的書刊,它規定的是送存:出版人須在書刊於香港出版、印刷或製作後 1 個月內,免費送交 5 本,並要是裝訂妥當、用最好紙張印製的版本(《書刊註冊條例》第 142 章)。違反可處第 1 級罰款,香港公共圖書館的書刊註冊頁列明為 HK$2,000(香港公共圖書館:書刊註冊)。
《版權條例》(第 528 章)則說明版權怎樣產生與保護。香港沒有版權登記制度,原創的文學、藝術等作品一經創作完成,只要符合資格條件,就自動享有版權;書上有沒有版權頁、有沒有寫「版權所有」,都不影響版權是否存在。那麼版權頁為什麼仍然重要?因為它是日後證明「這本書是誰的」最直接的證據,下文會再說明。
九項內容逐項怎樣寫?
以下九項,是我們為香港書籍與機構刊物建議的版權頁內容。它們不是法律要求,而是讓圖書館、書店與讀者找得到你、引用得準確的最低限度。
| # | 項目 | 寫法重點 |
|---|---|---|
| 1 | 書名(及副題) | 與封面、書脊、ISBN 申請表完全一致 |
| 2 | 作者/編者/譯者 | 全名;筆名與真名擇一,全書統一 |
| 3 | 出版者及地址 | 個人自資可寫個人名義或公司名稱 |
| 4 | 印刷者 | 印刷廠名稱;方便重印與追查版本 |
| 5 | 版次及印次 | 「初版第一次印刷」;內容修訂才算新版 |
| 6 | 出版日期 | 年份與月份;與送存日期對得上 |
| 7 | ISBN | 每種形式一個號,並註明平裝或電子書 |
| 8 | 定價 | 公開發售才需要;寫明幣值 HK$ |
| 9 | 版權聲明 | © 年份 擁有人名字,加權利保留語句 |
其中最容易出錯的是第 5 項。「版次」與「印次」是兩回事:內容有實質修訂,才算新的一版(第二版);內容不變只是再印,是同一版的第二次印刷。再版與再印的分別,也影響 ISBN:同一版本再印可沿用原有 ISBN,內容修訂的新版一般要申請新號。機構刊物如年報、校刊,每年一期,可以把「版次」改為「期數」或「年度」,例如「2025/26 年度」。
為什麼作者和出版者的名字一定要印出來?
《版權條例》第 115 條訂明了一組推定(presumption,即在沒有相反證據前,法庭先當它是真的):作品發表時,若複本上印有看似作者的名字,該人被推定為作者,直至有相反證明;若沒有作者名字,但印有出版者名字,出版者被推定為作品首次發表時的版權擁有人(《版權條例》第 528 章)。
這對自資作者與機構都有實際意義。若有人翻印你的書,你不必先證明自己是作者,而是由對方證明你不是。反過來,若版權頁與封面的名字不一致,例如封面用筆名、版權頁用英文名,推定就可能變得不清晰。我們建議:作者名字在封面、書脊、版權頁與 ISBN 申請表上完全一致;多位作者時全部列出;機構刊物則列明出版機構的全名。
同一條例亦訂明版權的期限:文學作品的版權,一般由作者死亡該年年底起計 50 年;而出版者為一本書做的排印編排,即版面與字體的安排,本身也有版權,由首次出版該年年底起計 25 年。所以版權聲明寫的是「誰擁有這本書的內容」,而排印編排的權利,一般屬出版者。
年報、校刊、場刊也要送存嗎?
很多機構以為只有「書」才要送存,其實《書刊註冊條例》的「書刊」定義很闊:包括每一冊書、雜誌、期刊、年報或類似的定期刊物,以及另行印製的小冊子、樂譜、地圖、圖表等。條例附表只豁免三類:每星期出版不少於 4 次的報章、不會向公眾提供的書刊,以及純粹是價目表、商品目錄、商業通告或廣告的刊物。
實際操作上,公開派發的年報、機構期刊與紀念特刊,一般屬需要送存的書刊;只派給學生與家長的校刊、只供員工的內部通訊,較可能屬「不會向公眾提供」的豁免類別。個別情況若有疑問,最穩妥的做法是向香港公共圖書館書刊註冊組查詢,並在落單時就把 5 本送存本加進印量。ISBN 的申請與送存步驟,可參考〈香港 ISBN 申請指南〉。
香港與台灣、內地的版權頁有什麼不同?
照抄外地版權頁,最常抄錯的是 CIP。CIP(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,出版品預行編目)是由國家圖書館在書出版前預先編好的書目資料,台灣與內地的書籍常見印在版權頁上。香港沒有要求出版物印上 CIP 資料,香港公共圖書館書刊註冊組負責的是 ISBN 與送存。所以香港出版的書,版權頁不必、也不應憑空加上一段 CIP。
| 項目 | 香港常見 | 台灣常見 | 內地常見 |
|---|---|---|---|
| CIP 編目資料 | 沒有 | 常見 | 常見 |
| 定價幣值 | HK$ | 新台幣 | 人民幣 |
| 規格資料 | 開本與頁數 | 開本與頁數 | 開本、印張、字數 |
| 送存或登記 | 第 142 章送存 | 按當地規定 | 按當地規定 |
| 照抄風險 | — | 誤加 CIP | 誤加印張、字數 |
另一個分別是規格資料。內地書的版權頁多列出開本、印張、字數與印數;香港書一般只寫開本與頁數,甚至不寫。寫與不寫都不影響法律責任,重點是資料要準確:若寫了頁數,就要與實際頁數一致。開本的選擇,可參考〈香港書籍開本指南〉。
版權聲明怎樣寫才有用?
版權聲明是版權頁最後、也最多人照抄的一段。它本身不會產生版權,因為香港的版權是自動產生的;它的作用是告訴讀者:這本書的權利屬誰、未經許可不能做什麼、要授權找誰。
最簡寫法是三個元素:版權符號 ©、首次出版年份、擁有人名字,例如「© 2026 陳大文」。標準寫法再加一句權利保留語句,例如「版權所有,未經書面許可,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載或複製本書任何部分」。完整寫法適合收錄大量相片、插圖或翻譯內容的書,要逐項列明圖片來源與授權,例如「第 45 頁相片由某某提供,經授權使用」,並附查詢聯絡方法。若書中使用了他人的相片或文字,版權頁的鳴謝不能代替授權:授權要在付印前取得,並保留書面記錄。
自資出版與機構刊物,版權頁範本怎樣寫?
以下是一本自資出版書籍的版權頁範本,由上至下的次序,也是圖書館與讀者查找資料的次序。機構刊物如年報、校刊,可把「作者」改為「編輯委員會」或「出版機構」,「版次」改為「期數」或「年度」,其餘照用。
排版上,版權頁一般用比內文小一至兩級的字級,靠下或置中排列,行距要足夠,避免擠成一團。中英文並列時,兩種語言的資料要一致,特別是書名與作者名字。版權頁本身也是一頁設計,BOOKMASTERS 的書刊排版按頁計價,每頁 HK$120 起;版權頁、目錄與前後頁同樣按頁計算,封面逐項報價。排版收費的詳細分級,可參考〈2026 書籍排版收費〉。
付印前,版權頁要檢查哪五個地方?
版權頁的錯誤,付印後幾乎無法修改,只能等下一次印刷。以下五項,應在藍紙(印前樣)上逐項核對。
| # | 檢查 | 對照 |
|---|---|---|
| 1 | 書名與作者名字 | 封面、書脊、ISBN 申請表 |
| 2 | ISBN 號碼 | 書刊註冊組發出的號碼與封底條碼 |
| 3 | 版次、印次與日期 | 實際印刷月份 |
| 4 | 頁數與開本(如有寫) | 最終排版檔案 |
| 5 | 相片與引文授權 | 書面授權記錄 |
第二項最重要:ISBN 印錯一個數字,整批書的條碼就無法在書店系統掃描,也會令書刊註冊的資料對不上。我們建議把 ISBN 由申請確認文件直接複製,不要人手輸入;封底條碼亦應由同一個號碼產生。付印前的整體核對流程,可參考〈印書藍紙校對指南〉。
常見問題
香港出書,版權頁是法律規定的嗎?
不是。香港法例沒有規定版權頁的內容或格式。與出版直接有關的法定責任,是《書刊註冊條例》(第 142 章)第 3 條:出版人須在書刊出版、印刷或製作後 1 個月內,免費送交 5 本,違者可處罰款 HK$2,000。不過,把作者與出版者名字印在書上,在《版權條例》第 115 條下有推定作用,所以版權頁仍然值得認真寫。
版權頁一定要寫印刷者嗎?
法律上沒有要求,但我們建議寫。印刷者名字方便書刊註冊組、圖書館與讀者追查版本,也方便日後重印時找回原本的印刷廠與規格。機構刊物如年報、校刊,寫上設計與印刷單位,亦方便來年沿用同一規格。
電子書和紙本書可以用同一個 ISBN 嗎?
不應該。國際 ISBN 機構的說明是,每一種產品形式,例如平裝、EPUB、PDF,都應分別識別,即各用一個 ISBN。版權頁可以同時列出不同形式的 ISBN,並註明形式,例如「ISBN 978-…(平裝)」「ISBN 978-…(電子書)」。香港 ISBN 申請不收費用。
版權頁連內文一併排版
在自動報價工具輸入頁數與級別,即時計出設計與排版費;版權頁、目錄等前後頁隨內文一併處理,並可下載正式報價單。如對 ISBN 或送存有疑問,可經 WhatsApp 查詢。